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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百零八章 山中的偶遇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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就习惯了。

    余里衍飞快的掌握了狙击步枪的使用技术,这次来到塞外江南,更是撒欢一般,对着各种各样的小动物瞄个不停。

    秦牧叫她过来时候,她正对着天上的大雁发威呢。如果不是子弹太珍贵,她早就肆无忌惮的浪费了。

    不过这份好心情也就到此为止了。

    当余里衍看到屏幕上的景象,立刻就认出了天祚帝!

    就是耶律延禧。而且对面金国带兵的将领她也认识,还不是外人,正是她的姨夫,耶律余睹!

    耶律余睹娶的是萧瑟瑟的妹妹,萧瑟瑟是余里衍的亲娘,耶律余睹正是余里衍的姨夫。

    萧瑟瑟一家被杀,耶律余睹一家也被杀光了。当时耶律余睹不在家,所以逃过了一劫。

    他听到这个噩耗,若是还能安心在辽国那就真不是人了。所以他二话不说直接带着手下投降了金国。

    金太祖完颜阿骨打不是庸才。在白山黑水之间,凭借近乎未开化的土人,在如此强大的辽国压榨下,不但打败了辽国,还创立了国家。这样的人,当得起雄才伟略。

    他完全不顾手下的反对,坚决的收下了耶律余睹,同时对耶律余睹委以重任。

    这让耶律余睹感动不已。士为知己者死!既然完颜阿骨打以国士对我,那我也要肝脑涂地的报答,更何况天祚帝和他有如此的血仇。

    耶律余睹国仇家恨交织在一起,迸发出了巨大的热情,他和金兵一路攻打辽国,把天祚帝打的抱头鼠窜,一路逃到这里。

    尽管天祚帝跑的快——这是多年打猎练出来的本事,可是耶律余睹也追的不慢——他也爱打猎。

    金国是从东向西打,所以天祚帝只能向西边逃,逃啊逃的,就逃到了这。

    天祚帝尽管狼狈,可是理智还在。往这里逃不是乱跑,他是有目标的。

    目标就是西夏。

    西夏皇帝李乾顺,曾经向天祚帝求赐婚。天祚帝就把宗室女耶律南仙赏赐给了李乾顺。

    如今耶律南仙是西夏的皇后,天祚帝怎么算,都可以说是李乾顺的老丈人。岳父去看女婿,也是有点道理。

    更主要的是天祚帝知道西夏铁鹞子的厉害。

    金国的铁浮屠——也就是重装骑兵,把辽国的皮室军杀的大败。在天祚帝看来,这帮人根本就是牲口,皮室军好歹也是人,人怎么能干的过牲口呢。

    要想抵挡铁浮屠,只能靠西夏铁鹞子了——这也是牲口。

    牲口对牲口,或许可以一战。

    李乾顺接到天祚帝的消息,立刻就派出了西夏大军。

    终于三方在这个地方碰到了一起,一场大战就在眼前。

    铁鹞子加皮室军,列队在阵前,不远处是金国的人马,虽然不是那么整齐,却又一种蛮荒之气。这让天祚帝看得心里直打鼓。

    别是铁鹞子也干不过铁浮屠吧。

    那样的话,自己再向哪里逃呢?天下虽大,可是哪还有自己落脚的地方。悔不该没一起杀了耶律余睹。若不是这个叛徒,金国人纵然再厉害,怎么会追的上自己这个老猎人的脚步。

    全是耶律余睹这个混蛋。自己以前打猎还常常叫上他一起玩,这下糟糕透了。我熟悉的地方他也熟悉,跑都跑不掉。

    难道说,自己只有逃到天上才能有一条活路吗?

    天祚帝想到这里,不由得抬头望天。

    天上原本有很多的鸟,不过现在似乎受到了惊吓,全飞走不见了,只剩下一只大鸟还在。

    不过这个鸟很奇怪,竟然能一动不动的停在天上。

    这样的鸟,真是天祚帝平生仅见的,他一时都忘记了眼前的危险,突然开动脑筋,想着怎么把这个怪鸟抓到手里看看究竟。

    天祚帝抬头这一幕,正好被余里衍看的清楚,所以她一眼就认出了这是自家老爹。

    只是爹爹怎么不在中京,反倒跑来这里?

    显然不是为了打猎。打猎用得着这么多人吗?

    余里衍精通行伍,她一眼就能看得出大概。

    天祚帝的队伍大概还有五千人,西夏这边有三千多人,金国那边有四千左右。

    从人数对比来看,辽国加上西夏,足有将近万人,对上金国的四千人,有着绝对的人数优势。

    可是从场面来看,情况反倒是掉了个头。金国人完全没有半点被动的样子,反倒是跃跃欲试,似乎随时就要上阵厮杀。

    无人机的镜头都是变焦镜头,可以拉近拉远。

    秦牧不断的调整着视野,从全面到细节,再从细节到全面,尽量完整的掌握战场局面。

    折可存目不转睛的盯着屏幕,似乎也跟着秦牧看来看去,可是实际上他的心思根本不在这里。

    他感到了一种悲哀。

    名震天下的皮室军,铁鹞子,还有那个看起来挺威风的金国重装骑兵,完全不知道自己正被妹夫静静的在天上看着。

    这时候也就是近卫团不在,否则的话,就看战场上如此密集的队形,迫击炮一出,谁都得死。

    还打什么打,就是再厚的盔甲,扛得住爆炸吗?再快的战马,跑的过炮弹吗?

    这战争根本就没法打。

    若是换了从前,自己带着折家军,面对眼前的敌人,也无非就是结阵,放箭,放弩,扔石头,然后看情形决定是冲锋还是逃命。

    一场战争下来,杀敌八千,自损也得三四千。

    或者掉过头来,人家杀自己八千,他们损失也得三四千。

    可是现在到了妹夫手里,所有的经验全无用处。

    这种对战场的全面掌握,放在之前折可存想都不敢想,但是偏偏事实就在眼前。

    折可存感觉秦牧这时候不像是人类,他更像是一个怪物,正冷冰冰的观察着地上这一群。都不能说一群人,而是一群等待屠杀的牲畜。

    至于什么时候下手,怎么下手,全看秦牧的高兴。

    就像他做厨师一般。一样食材,想红烧就红烧,想清蒸就清蒸,如果喜欢,还能做成火锅。

    想到这点,折可存不由得有点泄气。他赖以成名的武艺和军事本领,在秦牧面前完全和没有一样。这让年青的折将军有点失落。

    这种感觉不是第一次了。看演习时候他就升起了这种感觉,打梁山更是如此。

    可是那两次都不如这次震撼。

    这次可是有将近一万多的人马在地上,在本时空,这已经是非常震撼的一股力量,这样的场面,已经是十分的巨大。

    折可求带兵多年,也很少经历这样的大场面。换了从前,他必定热血沸腾,顶盔掼甲,上阵冲杀。

    可是这时候他实在提不起这个念头。

    往日里挥舞着大刀的勇敢,在现在显得那么可笑。

    他觉得地上的人都那么可笑。什么皮室军铁鹞子,这些重甲根本顶不住贾红线轻轻勾勾手指。现在不止贾红线有狙击步枪了,连余里衍也有了。

    折可存感觉自己如果再披上盔甲,简直就是给秦牧的后宫当小丑,演戏。

    就算他想这么干,两个妹妹都不会答应——二哥,别给我们丢人。

    唉,天下变了,自己怕是再也当不成将军了!

    (作者的话:这本书是架空历史!架空!不是真实的历史,这话我写了好多遍了。虚拟的一个游戏中的历史,就是一个游戏,如果看过前面就应该知道。这只是个游戏,不是历史。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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